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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郑市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开始啦!

发表时间:2016-09-11 19:16:41  来源:新郑政府网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
为充分展示我市旅游形象,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郑旅游旅游形象标识LOGO。

一、征集内容

新郑市旅游Logo

二、征集时间及范围

活动征集时间:2016年9月1日-10月7日

结果展示时间:2016年11月1日-11月10日

活动征集范围:全国范围内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

三、征集要求

1、旅游Logo需融汇新郑旅游特色,主题鲜明、构思新颖、辨识度高、寓意深刻、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,适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;

2、旅游Logo尽可能体现新郑旅游的中英文名称。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,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;

3、旅游Logo应是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投稿作品不得抄袭,一旦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,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资格;

4、作品应附上对该作品的文字说明(500字以内)。

四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
1、评选办法: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。所有征集的旅游Logo在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官方微信订阅号“悦读新郑”上进行网络投票,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,由专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等奖,不重复颁奖。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。

2、奖励办法:一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5000元;三等奖5名,奖金各2000元。(合计30000元整)

五、投稿方式

投稿邮箱:lycjk0142@foxmail.com,投稿时需注明创作人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。联系电话:0371-69902221

六、特别声明

1、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,严禁剽窃他人作品。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,创作人自留底稿,稿件作品如有雷同,以先投稿者为准;

2、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,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;

3、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;

4、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;

5、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。


责任编辑:新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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