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7月1日起我市城乡农村低保标准全面提高
昨日,市民政局发布消息,根据郑州市民政局、财政局《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》(郑民文[2016]76号)文件精神,我市自2016年7月1日起,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、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。
此次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,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,真正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“两线合一”,筑牢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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