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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指南

发表时间:2021-05-19 08:31:10  来源:新郑发布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新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通知

新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郑社保办〔2018〕1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现将退费工作流程明确如下。


退费条件

1.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死亡的缴费人。2.在2020年12月1日之前办理过职工医疗参保登记的(不含灵活就业人员),又缴过居民医保的缴费人。

需要提供资料

1.郑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。(可到各税务窗口领取填写) 

2.税务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。通过支付宝、微信公众号以及银行等渠道缴费没有票据的可到税务窗口补开。

3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。(社会保障卡必须开通金融功能)

4. 死亡退费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。

受理流程

符合退费条件的退费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各税务分局(所)征收窗口办理。

办理时限

即日起至 2021年 8月31日。
新郑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
2021年5月17日

责任编辑:新郑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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