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湖新生家长注意,新郑教育局发布通知
新郑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 2021年初中七年级、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要求的通知
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和河南省教育厅、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,结合我市外来人口流入过多的实际情况,为保证 2021 年初中七年级、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我市将按照法律政策要求,进一步严把入学资格、严审入学条件。现将 2021 年招生入学资格条件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一、新郑户籍学生入学要求:
新郑户籍学生严格落实相对就近、划片招生的原则,严格控制择校。
二、非新郑户籍学生入学要求:
非新郑户籍学生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的招生政策。学生父母至少一方,应于 2021年8 月 10 日前取得新郑市的居住证证件,暂住登记凭条一律不予认可。特别提醒家长,到公安部门进行暂住登记满 6个月,才会取得居住证证件,请各位家长及早办理。除居住证外,还应当符合以下两类条件:
1、学生父母有新郑区域住房的,原则上应当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;确实是入住后未办理不动产证的,应提供购房发票、网签备案合同。房屋应当居住 3 个月以上,没有交工或者没有实际入住的,将不再接收入学。
2、学生父母如在新郑没有合法住房,应在新郑满足经商或者务工的条件。父母在新郑经商的,要准备经商佐证材料(满 6 个月的营业执照、至少 6 个月的缴税凭证等);父母在新郑务工的,要准备务工佐证材料(个人劳动合同、在新郑缴纳的近 6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)。
2021 年秋季,非新郑户籍学生,凡是父母没有取得新郑居住证件且不能按照上述 2 类入学条件其中一项提供完善手续的,将不符合在新郑市中小学校入学条件,请按照《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到户籍地学校入学。
新郑市龙湖镇镇直小学宣
龙湖居住证现场办理地点龙湖派出所,办理所需资料如下,供参考。
